为加强学校档案馆库房管理,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档案出入库管理
1.入库:档案入库前需经工作人员检查、整理、编目,记录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经副馆长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库。
2.出库:档案出库须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馆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
3.利用:借阅档案最长周期为两周,需及时催还;续借须重新办理出库手续。归还时需仔细检查,若有损坏或丢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登记:档案出入库、利用均需做好登记。
二、库房环境管理
1.库房需保持清洁、空气流通,及时通风或调节空调。
2.库房要维持适宜温湿度(温度14℃-24℃,相对湿度 45%-60%),配备监测设备并每日记录数据。
3.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工作,配备相关器材与药品,定期检查维护。
三、档案安全管理
1.非档案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2.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电线和使用电暖风等电器。
3.库房配备报警装置和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固定存放,定期联系安全工作处检测设备。管理人员须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使用方法。
4.档案馆全体人员要做好安全检查和巡查,每天下班前关闭所有电源和门窗。
5.档案馆全体人员需强化管理与安全意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责任分工
1.档案馆指定专人负责综合档案库房和人事档案库房的出入库管理、环境监测及每日安全检查并做好登记。
2.档案馆副馆长监督指导库房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入库档案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上报。
3.档案馆馆长全面负责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负责档案出入库审批,监督库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五、安全巡查
档案馆库房实行日、周、月相结合的全方位安全巡查制度:库房管理员每日巡查,馆长、副馆长每周组织巡查,档案馆全体人员每月末开展集中巡查,且均需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