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规范归档,现就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整理、移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各部门归档材料范围见《各部门教职工人事档案归档材料》(附件1)。附件1中未涉及的部门如有需要归档的材料,请与档案馆确认后移交。
二、归档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尽快梳理、收集、整理本部门产生的应归档的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规范整理,做到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格式规范。
三、归档时间
各项材料整理完成后,请于4月30 日(星期四)前移交至档案馆,并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移交记录(附件2),确保交接手续清晰、有据可查、全程可追溯。
四、归档服务
各部门在档案归档过程中,如有档案业务问题,请与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宁
联系电话:8075701
附件:1.各部门教职工人事档案归档材料
2.人事档案材料移交记录
档案馆
2026年3月9日